今年,我市在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中,許多單位都存在制度執(zhí)行不力或被束之高閣的現(xiàn)象,為何會出現(xiàn)這種情況,我認為除了具體執(zhí)行制度的人作風不扎實之外,最主要還是誤用了“用制度管人”的運行機制。
“用制度管人”本身沒有問題,問題出在,許多領導干部心里所謂的“用制度管人”其實是一種人治,是把制度作為一種工具來約束別人,而不是一種準則來供大家遵守。在制定制度時,按照領導意圖制定,而沒有從解決問題化解矛盾出發(fā),往往違背客觀實際;在制度的落實中選擇性執(zhí)行,賞罰不清,自己看不順眼的人違反了制度,動輒翻本本,掄起制度大棒懲戒,對自己圈子里鞍前馬后的“近臣”則睜只眼閉只眼;制度只針對屬下,自己則凌駕于制度之上,若有膽敢提出異議者,則斥之為不講政治,不講大局,總之,用權力編制“制度”的籠子,用籠子把別人框進去。
誤用“用制度管人”其實是一種官本位思想,按這種機制運行下去,除了對“一言堂”領導有利外,對一個單位、一個地方無任何益處,而且會把一個單位、一個地方搞亂,一是會使群眾喪失法治觀念,因為制度因時因人而異,所以群眾只怕官,不怕制度;其次,讓廣大群眾崇拜權力,而不崇尚務實工作,久而久之,大家競相搞花架子,搞關系謀官,作風漂;三是會強化圈子文化,培養(yǎng)權力尋租土壤,最終滋生腐敗。
近日正在召開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研究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依法治國就是要把權力關進籠子,用法治約束權力,營造公平正義的環(huán)境,讓一切制度在法治的規(guī)范下進行運作,從而避免誤用“用制度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