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訊(通訊員 廖濤 王錫松) 為徹底解決移民搬遷困難群眾社會救助“兩頭跑”,保障非本地戶籍人員基本生活權益,推動公共服務共建共享。從5月7日起,我市居住的困難群眾申辦社會救助可以跨省跨市、跨縣(市、區(qū))、跨鎮(zhèn)(街道)辦理。戶居分離、非本地戶籍但在我市擁有或租賃房屋居住,長期在我市生活的困難群眾,可在居住地所屬鎮(zhèn)(街道)申請社會救助。
根據(jù)市民政局印發(fā)《安康市困難群眾居住地申辦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實施方案的通知》規(guī)定:在本地居住時間不低于3個月的困難群眾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臨時救助;在本地居住時間不低于6個月的困難群眾符合條件的可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在本地居住時間不低于1年的困難群眾符合條件的可申請?zhí)乩藛T救助供養(yǎng)。戶居分離困難群眾在申報社會救助時,原則上按原戶籍性質(zhì)辦理農(nóng)村低;虺鞘械捅。
對突發(fā)“急難事件”導致群眾基本生活出現(xiàn)嚴重困難需要緊急救助的,如受疫情影響、暫時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難外來務工人員,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暫時滯留的臨時遇困人員,取消戶籍地、居住地申請限制,由急難發(fā)生地直接實施臨時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