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 (通訊員 張輝兵 周歌)近日,在石泉縣人民醫(yī)院,從局領導手中接過2000元的“維權慰問金”后,石泉縣公安局巡特警隊員鄧杰心頭頗感激動。
幾天前的一個深夜,和同事例行巡邏的民警鄧杰,獲悉縣城文化路內一家烤魚店內有人酒后滋事,遂立即趕往事發(fā)現(xiàn)場制止。哪曾想,一位喝得酩酊大醉的壯漢不僅不顧勸阻,反而對民警鄧杰拳打腳踢。雖然事發(fā)該男子因妨礙公務受到警方處理,但民警鄧杰卻住進了醫(yī)院。
近年來,石泉縣公安局通過規(guī)范民警行為不斷提升執(zhí)法公信,通過建立“三管同心”、“三級循考”等警務實戰(zhàn)改革機制,既著力提升民警綜合素能,也讓民警行為受到監(jiān)督約束。對于民警正當權益受到侵害的問題,當地公安部門嚴格依法追究肇事者責任。去年以來,先后有5人因侵犯民警權益受到刑事追責,有6人受到行政處罰。石泉縣公安局與時俱進推出“維權撫慰金”制度,著力為民警安心履責營造和諧氛圍。自2015年啟動“維權撫慰金”制度以來,全局先后有18位依法處警過程中受到侵犯的民警拿到了撫慰金。這些受侵民警,在危難時刻用血肉之軀守護民眾安全,他們面對窮兇極惡的醉漢、精神病患者以及無理取鬧、尋釁滋事者,用行動詮釋了人民警察的職業(yè)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