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李曉英)案情起因:2017年9月20日,仙河鎮(zhèn)胡某的久保田牌全喂式收割機由聘請工人何某駕駛收割稻谷時,孫某主動到場幫忙,左手食指被收割機割傷。轉安康市人民醫(yī)院治療,孫某要求賠償醫(yī)療、誤工等費用。
仙河鎮(zhèn)綜治司法部門在接到案情訴求后,立即對此案展開了詳細調查并予以調解,孫某認為自己存在過錯,承諾只要求賠付醫(yī)療費和務工費。于2017年11月30日雙方達成的調解協議,由胡某一次性支付給孫某醫(yī)療費五千元、誤工費二千元,共計七千元的補償費用,當事人雙方當場達成協議,并均在調解協議書上簽字確認。可第二天一大早,孫某稱賠償金給付太少,反悔不干了,聲稱待自己做完傷殘鑒定后,再按傷殘鑒定結果進行賠償。后來,孫某在司法鑒定機構減輕其所傷手指為十級傷殘,便到法院起訴要求胡某全額賠償。
一場本已平息的風波,一夜之間就這樣發(fā)生了變故。
案情轉折
仙河鎮(zhèn)綜治辦、司法所隨即決定啟動“三力聯調”新機制對這一發(fā)復興很強的矛盾糾紛進行再次調解。于是,一場由司法、行政、道德 三方力量共同參與的“三力聯調”“三堂會審”在西溝村全面展開了。
調解現場,鎮(zhèn)司法綜治部門結合相關法規(guī)給出了案情法律層面上的解釋,并告知當事人依據規(guī)定存在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的責任。
案情平息
經過半天的調解,胡某和孫某最終達成協議:以前達成調解意見的胡某向孫某賠付的7000元醫(yī)療和誤工費的協議有效。孫某的十級傷殘補償費以及做傷殘鑒定的費用和交通費等共計約2萬多元,由胡某和孫某平均分擔。隨后,雙方當事人香腸簽訂調解協議,并有胡某向孫某捧場現金17000元。
至此,堵在孫某心里多日的心結終于解開了,兩家的關系也緩和了。如此反復的案件在“三力聯調”的作用下,也畫上了圓滿的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