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wǎng)訊(通訊員 陳康)近日,旬陽縣蜀河鎮(zhèn)婦女晏某因不滿母親在派出所與人達成的補償協(xié)議,竟將七十多歲老人送到派出所滯留,以此要挾企圖索要更多補償,不曾想自己卻觸犯法律被行政拘留。
2018年5月7日,旬陽縣蜀河鎮(zhèn)村民盧某(75歲)經(jīng)過雙河鎮(zhèn)檀木村時遇到修路施工,盧某被落石將腿部砸傷。經(jīng)醫(yī)院檢查,盧某腿部未骨折,鑒于年紀大遂住院治療。盧某住院期間,施工方主動承擔一切費用,并安排一名女護工日夜照料。2018年6月12日,盧某傷愈出院,并請求公安機關調解。經(jīng)旬陽縣公安局雙河派出所調解,盧某同意施工方再一次性補償誤工費等各項費用5000元。盧某回家后,女兒晏某得知調解結果以補償費少為由,將盧某送到雙河派出所,并聲稱不增加補償費不許盧某離開。民警和村干部多次勸說晏某將母親接回,晏某拒不接回老人致使盧某在雙河派出所滯留長達二十余小時,嚴重擾亂了單位正常辦公秩序。案發(fā)后,旬陽縣公安局治安大隊迅速派民警趕赴雙河派出所立案查處晏某涉嫌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
6月26日,晏某涉嫌擾亂單位秩序被旬陽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廣大市民:雙方當事人已達成且履行的調解協(xié)議同樣具備法律效力,切不可為達目的盲目維權觸犯法律。